受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液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介绍及范围:
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脱硝系统用的液氨采购,两台液氨贮罐的总容积为137m3。可以提供两台220MW机组六天脱硝最大消耗量。
每年消耗量约为2000吨左右。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所投标的物的至少3个供货业绩(有效合同复印件);
5) 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危化品运输资质;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危化品运输资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