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2×200MW机组工程吸收塔磁力搅拌器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2×200MW机组工程吸收塔磁力搅拌器
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地点:黑龙江。
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2×200MW机组工程吸收塔磁力搅拌器采购。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本标段允许代理,被代理的制造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被代理的制造企业必须满足制造企业独立投标时的合格要求,且不得再单独投标;
6.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成功代理该制造企业不少于2台2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工程使用该标的物并成功商业运行业绩,并出具合同或用户使用证明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自行生产或被授权代理的标的物须具有不少于2台2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工程吸收塔使用该标的物并成功商业运行业绩,并出具合同或用户使用证明等证明文件。
6.5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 付款方式作为否决项。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都可报名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3月9日10时00分(暂定,以开标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