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气化炉筑炉施工框架协议项目招标
受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气化炉筑炉施工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项目名称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气化炉筑炉施工框架协议。
2.招标编号
CSIEZB170300679
3.招标内容
负责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中心气化装置7台气化炉的筑炉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热面砖、背衬砖、隔热砖、可压缩层(膨胀材料)及铬刚玉浇注料的拆除、砌筑、维修等:
3.1配合气化炉停炉时锥底、筒身、拱顶砖检测及脚手架的搭拆。
3.2负责气化炉拱顶、筒身以及锥底热面砖的更换。
3.3负责对部分损坏的浇注料、背衬砖等的维修、更换。
3.4负责提供满足要求的气化炉筑炉维修所需工器具、照明设备等。
3.5负责炉砖的领用,负责把拆下的旧炉砖送到公司指定的废旧仓库。
4.工作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5.协议期限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叁年。
6.投标人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年审有不良记录及基本合格以下的单位不得投标。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应取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4) 近三年(2014-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失信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且近五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5) 近三年(2014-至今)内,有单台投煤量(干基)不小于1500吨/天的水煤浆气化炉炉砖整体砌筑或整体更换维修业绩不少于10台,业绩数量以合同为准,合同中无明确数量的可以参考该提供的合同气化炉筑炉维修结算书中的维修数量或由合同甲方提供业绩数量证明。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