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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局2017年(业主)第一批生产大修-高新分局、输电处、变电一处、变电二处、调度处、修试处设备材料公开招标第九标段第三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BTGD2017-006 文号:生【2017】4号文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招标编号:BTGD2017-006 文号:生【2017】4号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以下简称“招标单位”),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单位所需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3、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3第九标段资格要求如下:
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产品供应商(只接受生产厂家和代理商投标)且生产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采购货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若采取资格预审的项目),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3.3潜在投标单位应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3.4潜在投标单位为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5潜在投标单位应具有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
3.3.6潜在投标单位具有近五年内在电力行业有关机房装修业绩不少于2个。
3.3.7潜在投标单位具有与本标段货物相关的试验报告。
3.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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