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横琴新区区域供冷系统一期冷站项目1号冷站临时制冷站电源施工招标
珠海市横琴新区区域供冷系统一期冷站项目
1号冷站临时制冷站电源施工招标公告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根据珠海市横琴新区区域供冷系统一期冷站项目进度要求,对1号冷站临时制冷站电源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横琴新区区域供冷系统一期冷站项目
项目地点:珠海市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价格(元)
备注
CG-2017-114
1号冷站临时制冷站电源施工
1.临时制冷站供电电源的20kV电缆、箱变、箱变区域安全防护围栏、计量元件的设备基础施工、安装、防雷接地、消防及全部的建筑工程按供电部门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安装,并获得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及通过相关部门和招标人验收;
2.施工前,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施工方案,并取得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查同意。
3.设备材料主要包括箱变、电缆等。
4.投标人总体负责协调与地方的关系,解决清障问题并负责办理工程开工所有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投标方负责和市政道路、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管线穿越道路设施、水利设施的工作。
5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3年内未发生所提供设备的责任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包括原中电投集团公司)以及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资格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料,或者这些材料的副本。
9.不接受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不接受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与其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专项资质与业绩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电监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珠海供电局及珠海电力行业协会备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五年内至少完成2个类似工程业绩,施工项目安全可靠运行1年以上(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
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为本企业人员,年龄50岁以下,具备类似项目施工经历,需提供证明。投标阶段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中标后应长驻施工现场,其离开和撤换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2月16日至 2017年2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