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宾阳县清水河提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广西宾阳县清水河提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本招标项目广西宾阳县清水河提水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必须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招标人为宾阳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南水招标备案〔2017〕6号,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清水河提水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境内。通过在清水河邹圩河段建设提水泵站取水,铺设输水管道将水输送到新桥镇大庄村附近接入宾阳县城市供水工程项目点,以供县城区及大桥镇、新圩镇用水。满足规划水平年宾阳县城区、大桥镇和新圩镇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生产生活对水资源的需求,与清平水库补水工程、地下水组成宾阳县城区、大桥镇、新圩镇多水源供水系统,发生水安全事故时,互为应急备用。
工程等别为Ⅲ等,提水泵站、输水管线等主要建筑物按3级设计,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工程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工程由提水泵站及输水管线组成,提水泵站设计提水流量为1.2m3/s,设计扬程61.03m,泵站装机3×500kW;输水线路总长24.7km。
2.2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宾阳县。
2.3 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Ⅲ等,提水泵站、输水管线等主要建筑物按3级设计,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工程总投资20731.35万元。
2.4 招标编号:GSZBDL-NN-2017002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广西宾阳县清水河提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本项目招标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广西宾阳县清水河提水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以及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工作。
2.6勘察设计周期
2.6.1初步设计阶段
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文件。
2.6.2招标设计阶段
4.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6 日至 3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