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供电局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备用金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城供电局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备用金施工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 《关于下发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备用金预安排的通知》(广电计部〔2016〕71号文)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以清供电计划〔2016〕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清城供电局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备用金施工,计划总投资金额为1100万元。(具体按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2017年度最终批复项目为准)。
2.3计划工期:按照建设单位业扩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时限和委托书要求时间执行。(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单项工程工期:【以供电方案或与用户签订的协议书或委托书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2 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各标段项目名称分别为:
2.5.1清城供电局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备用金施工(第1标段);包含:洲心供电所、横荷供电所、石角供电所、龙塘供电所、急修班管辖项目。
2.5.2清城供电局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备用金施工(第2标段);包含:凤城供电所、东城供电所、源潭供电所、飞来峡供电所、运维班管辖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类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0 其他:
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02 月 23 日至 2017 年03 月01 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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