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大丰镇立面街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澄迈县大丰镇立面街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澄迈县大丰镇立面街景改造工程 已由 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澄发改〔2016〕2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澄迈县大丰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沿街建筑总长约为:本次工程共三条道路,分别是华丰路,约265米长;华东路,约540米长;华中路,约580米长,改造内容包含:街道建筑改造、道路绿化、人行道景观改造等。
2.3 计划工期(服务期): 3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3 月 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