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4号线一期南段民用通信工程POI设备采购招标
?杭州地铁4号线一期南段民用通信工程POI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生产商均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拟采购杭州地铁4号线一期南段民用通信工程POI设备采购(含机柜)及相关服务,其中机柜式POI(含机柜)17套,壁挂式POI(自适应)56套。采购的品种及规模以最终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供货期:自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40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订单为准。
三、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投标人如已按国家“三证(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则在提供营业执照的同时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 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投标产品POI的制造商,即本次投标的POI产品必须为投标人生产。
(6) 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按注册时间汇率计算)及以上,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
(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由中国境内银行或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8)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