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天津市津能管业有限公司委托,对2017年第一批钢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天津市津能管业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天津市津能管业有限公司
四、招标编号:2017-ZB-SB-GY-01
五、工程概况及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天津市津能管业有限公司采购2017年第一批钢管,自有资金已落实。
工程地点:天津市
六、招标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螺旋焊接钢管 1220*14 吨 794.453
2 螺旋焊接钢管 1220*18 吨 1152.4464
3 螺旋焊接钢管 1020*14 吨 247.9793
合计 2194.8787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业绩要求: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相应等级国家规定的相应管道制造资质,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本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业绩:投标人须制造且提供过同类材料,且应至少具有三年以上的商业运行业绩。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潜在投标人可于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