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海珠区新港路及周边环境整治改造项目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1371-1741GDGH5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珠区新港路及周边环境整治改造项目设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85.82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海珠区新港路及周边环境整治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六、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穗财采〔2012〕275号文”相关内容;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2月24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