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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满洲热电厂粉煤灰储存工程项目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招标条件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满洲热电厂粉煤灰储存工程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 
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满洲热电厂粉煤灰储存工程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满洲热电厂粉煤灰储存工程项目
2.2项目地点:满洲里市。
2.3招标范围:对满洲里热电厂(包括一、二分厂)每年生产产生的粉煤灰12.25万吨(其中10.5万吨可加湿,干灰1.75万吨)储存。
2.4投标方储存粉煤灰地点应在满洲里市或扎赉诺尔区。
2.5工程结算方式:综合单价不变,按月据实结算。
2.6.报价范围如下:
序号 工程内容 单位 暂定数量(万吨) 备注
1 储存粉煤灰(湿灰) 吨 10.5 
2 储存粉煤灰(干灰) 吨 1.75 
2.7.项目标价:5.5元/吨
2.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9.投标单位投标前需对工程内容进行现场踏勘,由招标人统一时间组织踏勘。具体踏勘时间请与招标人联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地位,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投标人提供符合规定的粉煤灰存储或使用证明,并提供当地开具粉煤灰储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诺函;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6.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8.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ISO管理体系三项证书(环境、质量、安全)。
9.业绩要求:提供不少于3项类似本项目的业绩 (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10.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11.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 2 月 23 日9:00起至2017年 2 月 28 日17:00止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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