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陕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600MW机组2017年CEMS系统委托运营维护项目(第三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300794。
2. 招标范围
2.1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600MW机组2017年CEMS系统委托运营维护项目,包括提供为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劳务、工器具、设备、备件、消耗材料、试验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它材料。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2.2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17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大于2000万;
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技术服务和环保仪器的维修和调试;
3)不得有被环保部门通报案例;
4)需有2014年以来600MW及以上超净火电机组3家以上运营维护业绩;需具有不少于3家火电企业运维服务良好评价;
5)现场运维人员至少50%需有环境保护部或环保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工种需为:连续自动监测(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2月28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