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妇幼保健所、赤峰市松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迁址新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2015GC383SG、2015GC384SG(电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松山区妇幼保健所、赤峰市松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迁址新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赤峰市松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赤松发改字【2015】139号文件关于《松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迁址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赤松发改字【2015】137号文件转发《关于松山区妇幼保健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鑫盛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松山区妇幼保健所、赤峰市松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迁址新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赤峰市友谊大街以北,松州路东侧、松山路西侧
2.3计划投资额:约191万元;
2.4项目特征:总建筑面积:15320㎡,包括赤峰市松山区妇幼保健所总建筑面积13120㎡,赤峰市松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总面积22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4172.8㎡,地下面积1147.2㎡。地下1层,地上2/10层,建筑高度11.55米/46.65米,框架结构;本工程为迁址新建项目的电梯工程。
2.5工程招标内容:本次采购电梯共计5台,其中医用梯 11层/11站/11门 3台;医用梯(手术室电梯) 11层/11站/12门1台;消防电梯兼污梯11层/11站/11门1台;客梯1600KG,医用梯1600KG,速度为≥2.0m/s,详细参数及功能要求见招标文件及图纸,轿厢尺寸图纸说明未标注的按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6工期:2017年7月1日(楼房验收合格前20日完成交付使用)
2.7质量等级:符合国家关于电梯相关要求的合格标准。
2.8施工内容:电梯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在赤峰市设立或委托成立一年及以上的售后维修服务机构(售后维修服务机构必须在赤峰市本地正式注册超过一年,且必须得到制造商的正式授权,证明能够维修制造商相应品牌的产品。每个售后维修服务机构只能和一个申请人参加本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贰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员工。
4.2制造商报名时,应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3经授权的经销商报名时,应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经销商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授权经销商的授权书原件、经制造商企业注册地公证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公证书或证件原件。
4.4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经销商获取时只需提供经销商的证明材料即可)。
5、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5.1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7年2月 23日至2017年 3 月 1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由招标人提供电子版,投标人自行打印。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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