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范阳河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萌山生态修复工程滨湖区(标段三)施工招标
淄博市范阳河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萌山生态修复工程滨湖区(标段三)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GC2017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市范阳河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萌山生态修复工程滨湖区(标段三)施工已由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淄发改项审[2016]6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生态水系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淄博市范阳河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萌山生态修复工程滨湖区(标段三)施工
2.2 建设地点:淄博市文昌湖旅游度假区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5公顷。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工程、牡丹花语、水系驳岸工程及公园内的电气和给排水等工程。
2.4 计划工期:2017年3月18日开工;2017年5月31日竣工;施工总工期7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园林绿化、园路铺装、景观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目标:争创国家级优秀园林工程奖。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为淄博市范阳河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萌山生态修复工程滨湖区施工中的标段三。
标段三:入口场地及停车场与萌秀观前广场间3米二级路以南第一条5米主路沥青路面(不包含此路面)与相邻南北方向3米二级路80厚混凝土砖铺装(包含此路面)间区域,估算价约11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一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期间)进行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请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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