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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S246南石线县城至上坡段综合提升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新安县S246南石线县城至上坡段综合提升工程招标1、招标条件新安县S246南石线县城至上坡段综合提升工程已由新交【2017】01号批准

 新安县S246南石线县城至上坡段综合提升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新安县S246南石线县城至上坡段综合提升工程已由新交【2017】01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安县S246南石线县城至上坡段综合提升工程
2.2 审批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2-10
2.3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037号
2.4 建设地点:新安县正村镇、城关镇
2.5 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9.45公里道路施工,包括路基、路面、绿化等;
施工监理标段:施工标段的监理服务。
2.6 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资金
2.7 预算资金:约1100万元;
2.8 计划工期:施工标段:6个月;
施工监理标段:施工阶段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共计18个月。
2.9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10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施工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公路及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中级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在项目开始施工时人员落实到位(开标时提供保证函),如若人员不到位,甲方可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
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施工标段投标人须至少提供自近五年以来独立完成过的2个类似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资料)。
3.5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及被授权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以接受。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 22 日至2017年2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报名通过后可直接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施工标段每套,300元/监理标段每套,图纸500元/套,现金支付, 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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