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街幸福还建小区二期、三期工程(施工)招标
长青街幸福还建小区二期、三期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 RWJ201702032
1、招标条件:
国网武汉东西湖供电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长青街幸福还建小区二期、三期工程(施工)施工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资金来源:
3、招标内容:工程电气施工。详细见附件《工程量需求清单明细表》。
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4.1资质条件。
(1)10kV以下电压等级的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IS0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5KV以下电压等级的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IS0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进入湖北省电力公司2015年度合格施工分包商名录。
(4)投标单位未出现违章施工,未列入2015年湖北省电力公司施工分包商违章记分统计表。
4.2业绩要求。
10KV以下电压等级的项目: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相同电压等级的电气施工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4.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转包规定的行为。
4.4安全质量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7、投标截标时间:2017年 3 月 16 日9:00时(北京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
9、开标时间:2017年 3 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投标保证金
10.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一标段50000元。
10.2投标人须采用转账支票、汇款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10.3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申请人凭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7年 2 月 22 日-2017年 2 月 27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6:0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为一标段1100元。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