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HW(ZC)004-2017
二、招标项目:石灰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公司内部投资,资金已具备。
四、项目控制价:112万元
五、交货地点和时间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年。
交货地点:宜宾市高县来复镇三会厂区。
交货方式:根据用户生产情况,由供方组织自卸车运输到生产现场,因生产现场条件限制,每车运输量不能超过16吨。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具备石灰生产、销售资质(化工产品销售资质)。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24日到3月6日(每日9: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