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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汤阴县汤河南店至南周流段治理工程设计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安阳市汤阴县汤河南店至南周流段治理工程设计二次招标1、招标条件安阳市汤阴县汤河南店至南周流段治理工程设计二次招标依据为豫

安阳市汤阴县汤河南店至南周流段治理工程设计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安阳市汤阴县汤河南店至南周流段治理工程设计二次 招标依据为豫水办计(2017)2号、安水(2017)7号文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汤阴县中小型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SL2017KS008-1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2.6建设地点:汤阴县白营镇和古贤镇境内;

2.7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设计,进行施工图审查并按合同规定派驻工地代表、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6月1日以来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

3.3企业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5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投标人近3年以来(2013年6月1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3.5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信誉良好,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公开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2 月 24 日至2017年 3 月 3 日。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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