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岚县界河口(49.5MW)风电项目已由山西省发改委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5】10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龙源岚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20%企业自筹,80%为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龙源岚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岚县
建设规模:49.5MW
计划工期:2017年4月至2017年10月。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主体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 变电站110kV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110kV升压站内全部电气设备系统和全站架空线路(包括金具)、电缆敷设(包括电缆支架安装)工程安装及调试;(2) 35kV铠装移开式交流金属封闭开关柜及无功补偿系统(盘柜安装含底座的安装);(3) 站用电配电设备全套;(4) 全站高低压电缆(不含变电站35kV电缆出线与集电线路的连接,分界点为变电站35kV开关柜)及控制电缆工程全套;(5) 全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全套;(6) 接入系统设备全套;(7) 全站通信系统全套(含引入光缆);(8) 全站直流电源系统全套;(9) 全站防雷及接地装置工程;(10) 升压站其它设备安装。发包方负责办理永久占地手续及相关费用,施工单位负责临时占地的手续及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升压站电气安装工程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承装许可: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三个变电站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及最终验收证书;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和注册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6、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三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无不诚信履约记录;
7、限制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02月28日 09:00至 2017年03月06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