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4989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17年地铁5号线二期ODF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JZB-TJTT-2017-003 招标代理编号:ZJZB-2017-0610)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出资10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天津地铁5号线二期公网覆盖通信工程ODF设备,天津地铁5号线二期工程北起靖江路站南至李七庄站,共开通14个车站,其中1个地上站,13个地下站,地下隧道19.11公里,产品名称及采购预算如下:
名称 类型
ODF机架 固定底座 H=300MM
ODF架体2200*800*300
ODF架体2200*600*300
72芯熔接配线单元箱
12芯一体化模块(含适配器及尾纤)
招标预算为30万元(具体数量及制式以需求计划和订单为准),所有标准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国家标准。本次招标采用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至本次采购框架合同执行完毕或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1年。
本次招标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候选人数量:2名;并按照综合得分进行排名,中标人的份额分配比例如下:
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分配100%份额;
本项目供货地点为天津直辖市行政区域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具有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外币按中国人民银行汇率进行折算);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ODF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该检测报告应由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出具)(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查送检,抽检范围为提供产品数量总和2%。送检费和检测费由投标人支付,检测机构由招标人指定。)
3.4样品要求:本次采购不要求提供样品, 但需提供本次采购所有产品的三视图照片及实际尺寸说明。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6投标人2014年6月1日至今的同类产品合同金额合计200万元及以上。
3.7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按照第五章中“原件清单”要求提供相应原件以备查。如带证明文件未提供或者不满足,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02月28日至2017年03月0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与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