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采油厂2017年产能建设油田压裂改造与现场
技术服务(技术支撑)
招标编号:GXTC-1757156
一、招标条件
第七采油厂2017年产能建设油田压裂改造与现场技术服务(技术支撑)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参与姬塬油田采油七厂区块2017年产能建设试油压裂工程方案制定及效果分析,提供技术支持和现场作业指导,工作内容覆盖第七采油厂2017年所有产建油水井的技术支撑,预计服务金额为45万。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3 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环县洪德镇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的内容;
3.2投标人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以上;
3.3项目负责人具备类似项目现场支撑3年以上经验,达到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地质类或油田开发工程类)。
3.4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压裂改造技术支撑服务业绩。
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提供近一年度审计报告。
3.6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的原件或清晰的扫描件。
3.7投标人2016年后发生以下质量安全事故的不允许投标:
3.7.1发生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的、较大环境事件及以上的、严重及以上质量事故的不允许投标(事故分类与分级见中油安字〔2007〕571号和长油〔2013〕156号)。
3.7.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C级、一般环境事件、一般质量事故的,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测试企业。(事故分类与分级见中油安字〔2007〕571号和长油〔2013〕156号)。
3.7.3违反国家或行业施工作业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时间:2017年3月1日09:00至2017年3月6日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