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采购用途 :大善彰中学、振华小学2016年冬季取暖用燃油
项目实施地点 :大善彰中学、振华小学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货物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所投产品县级以上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和售后承诺服务函;5、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6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6、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其中带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和第5项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衡水市工业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衡水市创业路一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