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供电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已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 国务院国资委与辽宁省政府签订的《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50%,中国国电集团公司30%,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建设规模:桓仁电站生活区位于桓仁水库垻下,原由桓仁水电站馈出10kV生一、生二、生三和生四4条架空电源电缆供出该区域居民用电。现根据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政府要求,将该生活区居民用电负荷摘转至本溪市桓仁供电公司电网供出。该生活区单体楼房50栋,平房36栋,共有自然用户1366户。办公后勤设施楼房26栋。住宅每户供电基本容量配置不低于6千瓦,每户设立一个计量装置,公共系统每栋楼设立一个计量装置,生活区有线电视和通信电缆建立地下光缆及钢管敷设。
1.2.2计划工期:2017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1.2.3招标范围:
1.2.3.1 设计人负责从可研设计、现场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执行概算编制、招标最高限价编制、工程所需的各项技术资料编制、协助完成工程决算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工程设计工作,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以及国电集团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1.2.3.2 工程设计工作主要范围和内容,
(1)生活区内10KV架空线路及杆塔全部维修,改造为地埋电缆;
(2)0.4KV进户电缆改造,拆除原电表,每户设立一个电表计量装置;
(3)杆上变压器及变台维修,改造为箱式变压器和封闭式变压器台;
(4)10KV开关站维修改造;
(5)生活区有线电视和通信电缆建立地下光缆及钢管敷设。
1.2.3.3 工程设计内容为可研设计、工程总体设计,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竣工图编制的各项工程、设计工作,各阶段相应的预(概)算编制工作,工程竣工报告。
1.2.3.4 负责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设计优化的有关规定,完成工程设计各阶段设计优化任务。
1.2.3.5 本工程设计的设计总工程师,对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对工程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及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负责;参加工程的设计联络会,对相关设计进行协调。
1.2.3.6 提出合理的标段划分,编制工程所需施工、设备、材料招标的技术规范书,参与有关的招评标和技术协议的签定工作;受项目法人的委托负责向设备厂家收集用于设计所需的设备资料。
1.2.3.7 参加本工程的可研审查、设计审查、招标最高限价等审查工作,并按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和补充;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2.3.8 现场常住各专业工地代表及时进行现场设计服务。
1.2.3.9参加现场的施工检验和验收。
1.2.3.10 提交工程设计各阶段电子版全套成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受 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4.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2月28日 09:00整到 2017年03月06日 16:00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