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已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标段标识标牌和城市家具采购安装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标识标牌和城市家具采购安装工程(二次)
2.2建设地点:新港十一路以北,滨河西路以西,新港八路以南,苑陵西路以东。
2.3项目概况: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是园博园A区延伸项目,又称园博园C区,位于新港十一路以北,滨河西路以西,新港八路以南,苑陵西路以东,总绿化面积约13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2亿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第三标段为: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标识标牌和城市家具采购安装工程;
2.6招标范围: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标识标牌和城市家具采购安装工程(具体工程量范围、采购安装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工 期:满足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总体建设进度要求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第三标段: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资按注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折算);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标识、标牌(标志)设计、制作、安装经营许可范围,并具备国家相关机构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自己的独立加工厂,并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土地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独发包的公共旅游建筑或大型园林景观 建筑或国有交通运输场馆建筑的标识系统等供货及安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业绩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为准。
投标人除应满足以上拟投对应标段资格规定外同时也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投标人近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企业注册所在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03月1日至 2017 年 03 月 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