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全厂消防系统维修已具备建设条件,项目业主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漫湾水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17年全厂消防系统维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漫湾电厂位于云南省云县与景东县交界的澜沧江上,电站距昆明公路里程约580km,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高132米,坝长418米。水库正常蓄水位为994米,相应库容9.2亿立方米,调节库容2.57亿立方米,属不完全季节调节,水库面积2.39万平方米。厂房为坝后式厂房,内装机5台,单机容量为250MW,二期工程(1号机组)于2007年竣工发电,单机容量为300MW,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为63亿kW?h。漫湾水电站以500kV、22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在系统中担任调峰、调频和事故备用。
随着漫湾电厂消防设施投运时间的增长,部分设备、设施出现了老化,如不能及时对系统进行维护,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转,火灾事故将会持续扩大和恶化,会给电厂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为使消防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使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保证在发生意外状况时能立即发挥其作用﹐将人员及财产损失降至最低,保障生产设备和人身安全,对消防实施进行定期维护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的范围为:(1)对生产区及值班区消防管路、阀门、消防栓进行全面检查、操作试验,处理存在的问题;对厂区所有消防系统压力表计进行定期维护,并负责表计校验的拆装工作,更换损坏的压力表计(2)对厂区移动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处理存在的问题;对存沙池及其沙子、工具检查,更新;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标识完善;(3)对信息中心消防管路进行排查、改造,原建筑内增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重点保护部位设置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4)负责对安保及消防服务器械、器具的配备和易耗器材更换;(5)负责对全厂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管理(消防箱、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标识牌等);(6)每月提交一次维护、巡检报告,建立维护、巡检台帐。
2017年全厂消防系统维修项目主要工作一览表
1 生产区及值班区消防管路、阀门、消防栓全面检查:对生产区及值班区消防管路、阀门、消防栓进行全面检查、操作试验,处理存在的问题;对厂区所有消防系统压力表计进行定期维护,并负责表计校验的拆装工作,更换损坏的压力表计。
2 厂区移动消防器材、设施全面检查 :对厂区移动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处理存在的问题;对存沙池及其沙子、工具检查,更新;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标识完善。
3 信息中心消防管路改造:对信息中心消防管路进行排查、改造,原建筑内增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重点保护部位设置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气体设备、气体灭火控制器、感烟探测器),以满足消防设计验收规范要求,如有需要负责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消防验收及注册等后续工作。
4 安保及消防服务器械、器具、易耗品更换:负责对安保及消防服务器械、器具的配备和易耗器材更换。
5 全厂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负责对全厂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管理(消防箱、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标识牌等)。
6 建立台帐 :每月提交一次维护、巡检报告,建立维护、巡检台帐。
2.3 控制性工期
a) 本项目整体计划工期:2017年05月30日至2017年11月30日,总工期6个月。
b) 主要节点工期目标:
(1) 2017年09月30日前完成信息中心消防管路改造及验收工作;
(2) 2017年11月5日前完成2017年全厂消防系统维修项目竣工资料编写及审批;
(3) 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2017年全厂消防系统维修全部项目内容的施工及竣工验收。
c)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具备开工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2项电厂(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消防系统维护或固定灭火系统工程安装或维护施工或在电厂(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承担过2项及以上与本工程类项目,且工程质量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或声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项目经理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电厂消防设施维护工作经历、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近五年内担任过两个及以上类似电厂消防设施维护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并提供相关简历及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简历及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成立专门的维护管理队伍在现场驻扎,全天24小时待命;施工队人员总数不得少于6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至少1人、工作班成员5人,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拟投入本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应健全合理,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有三年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工作经验(至少1人具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经验、至少1人具备消防设施维护施工经验),数量及资历应满足本工程实施的要求。
3.6 施工设备:用于本合同的施工设备完好,并在数量上和性能上充分满足工程要求。
3.7 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良好。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线下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03月04日至2017年03月0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