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2017-02-28
HBTZ-HBTT-17007
招标范围
本项目预计需要采购12V高温蓄电池(150AH)8850组,投资预算4867.5万元,各地市数量与投资预估如下详细数据如下:
| 分公司 | 石家庄 | 保定 | 唐山 | 秦皇岛 | 廊坊 | 承德 | 张家口 | 邯郸 | 邢台 | 沧州 | 衡水 |
| 所需数量(组) | 1000 | 450 | 800 | 1000 | 1000 | 600 | 300 | 1200 | 1200 | 700 | 600 |
| 金额(万元)含税 | 550 | 247.5 | 440 | 550 | 550 | 330 | 165 | 660 | 660 | 385 | 330 |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4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 名次 | 中标地市 | 中标份额(组) |
| 第一名 | 唐山、张家口、秦皇岛、沧州 | 2800 |
| 第二名 | 保定、廊坊、邯郸 | 2650 |
| 第三名 | 石家庄、邢台 | 2200 |
| 第四名 | 衡水、承德 | 1200 |
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
2)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产品应通过泰尔产品认证,且应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要求在有效期内);
4)潜在投标人应具备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5)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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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发布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03月07日17:30(北京时间)发售期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