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铁路无锡站、常州站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电力)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 2017-03-01
上海 2017-03-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电力专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无锡站改造工程概况: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京沪铁路无锡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68号),京沪铁路无锡站改造工程批复概算为50591万元。本工程包括既有车场、站房、雨棚及相关客运设施改造。
(1)车站普速场规模维持既有4台7线。基本站台按693米×12.2米×1.25米进行改建;2、3、4站台分别按550米×9.4米×1.25米、550米×11.4米×1.25米、550米×9.6米×1.25米进行改建。拆除普速场既有天桥、地道,接长新建宽12米地道1座。新建宽5.2米行包地道1座。2、3、4站台适当延长,延长部分不做雨棚和站台面。
(2)改造普速站房建筑面积12800平方米,接建高架站房6500平方米,新建空调机房400平方米,新建站台雨棚投影面积20910平方米。新设普速车场静态标识,城际车场静态标识适应性改造。暖通、消防等配套工程改造和新建。
(3)通信、信息(含客运服务信息系统、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综合布线、机房、电源及其他)接触网、电力及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改造和新建。
本项目已于2015年12月19日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目前施工单位已经进场,总工期按30个月安排,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
2.2 常州站改造工程概况: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京沪铁路常州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352号),京沪铁路常州站改造工程批复概算为30219万元。
(1)车站普速场规模维持既有3台6线。基本站台维持既有550米×8米×1.25米;2、3站台分别按550米×7.65米×1.25米、550米×12米×1.25米进行延长和加高改建。拆除普速场既有天桥1座、地道2处,利用1座东侧既有天桥延长至城际场站房作为非付费区联系通道。城际场既有天桥、地道各1座接长至普速场站房,均按宽12米设计。新建宽5.2米行包地道1座。
(2)改造站房建筑面积15300平方米,新建站台有柱雨棚投影面积13460平方米。新设普速车场静态标识,改造城际车场静态标识。暖通、消防等配套工程改造和新建。
(3)通信、信息(含客运服务信息系统、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综合布线、机房、电源及其他)、接触网、电力及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改造和新建。
本项目已于2015年12月19日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目前施工单位已经进场,总工期按30个月安排,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
2.3 招标内容:电力专业(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DL-1 包件(干式变压器)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2)注册资金:注册资本金必须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3)财务能力: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有合法有效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书。投标物资应具有2014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机构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2014年以来在铁路项目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2个,以及路局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4年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2个(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6)履约信用: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7)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2 DL-2 包件(高压环网柜)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2)注册资金:注册资本金必须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3)财务能力: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有合法有效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书。投标物资应具有2014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机构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以来在铁路项目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2个,以及路局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4年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2个(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6)履约信用: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7)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3 DL-3 包件(高压电力电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的制造商。
(2)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的认证;投标物资应具有2014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机构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以来在铁路建设项目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复印件),以及路局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4年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6)履约信用: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7)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8)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表
本项目电力专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无锡站改造工程概况: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京沪铁路无锡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68号),京沪铁路无锡站改造工程批复概算为50591万元。本工程包括既有车场、站房、雨棚及相关客运设施改造。
(1)车站普速场规模维持既有4台7线。基本站台按693米×12.2米×1.25米进行改建;2、3、4站台分别按550米×9.4米×1.25米、550米×11.4米×1.25米、550米×9.6米×1.25米进行改建。拆除普速场既有天桥、地道,接长新建宽12米地道1座。新建宽5.2米行包地道1座。2、3、4站台适当延长,延长部分不做雨棚和站台面。
(2)改造普速站房建筑面积12800平方米,接建高架站房6500平方米,新建空调机房400平方米,新建站台雨棚投影面积20910平方米。新设普速车场静态标识,城际车场静态标识适应性改造。暖通、消防等配套工程改造和新建。
(3)通信、信息(含客运服务信息系统、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综合布线、机房、电源及其他)接触网、电力及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改造和新建。
本项目已于2015年12月19日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目前施工单位已经进场,总工期按30个月安排,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
2.2 常州站改造工程概况: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京沪铁路常州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352号),京沪铁路常州站改造工程批复概算为30219万元。
(1)车站普速场规模维持既有3台6线。基本站台维持既有550米×8米×1.25米;2、3站台分别按550米×7.65米×1.25米、550米×12米×1.25米进行延长和加高改建。拆除普速场既有天桥1座、地道2处,利用1座东侧既有天桥延长至城际场站房作为非付费区联系通道。城际场既有天桥、地道各1座接长至普速场站房,均按宽12米设计。新建宽5.2米行包地道1座。
(2)改造站房建筑面积15300平方米,新建站台有柱雨棚投影面积13460平方米。新设普速车场静态标识,改造城际车场静态标识。暖通、消防等配套工程改造和新建。
(3)通信、信息(含客运服务信息系统、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综合布线、机房、电源及其他)、接触网、电力及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改造和新建。
本项目已于2015年12月19日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目前施工单位已经进场,总工期按30个月安排,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
2.3 招标内容:电力专业(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DL-1 包件(干式变压器)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2)注册资金:注册资本金必须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3)财务能力: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有合法有效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书。投标物资应具有2014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机构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2014年以来在铁路项目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2个,以及路局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4年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2个(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6)履约信用: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7)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2 DL-2 包件(高压环网柜)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2)注册资金:注册资本金必须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3)财务能力: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有合法有效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书。投标物资应具有2014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机构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以来在铁路项目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2个,以及路局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4年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2个(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6)履约信用: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7)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3 DL-3 包件(高压电力电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的制造商。
(2)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的认证;投标物资应具有2014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机构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以来在铁路建设项目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复印件),以及路局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4年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6)履约信用: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7)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8)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表
| 包件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台数 | 规格型号 | 交货地点 | 投标保证金(元)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 DL-1 | 1 | 干式变压器 | 2 台 | SCB11-1250kVA10/0.4kV | 无锡站 | 10000 | 凭报名资料免费领取 |
| 2 | 干式变压器 | 2 台 | SCB11-250kVA 10/0.4kV | 无锡站 | |||
| 3 | 干式变压器 | 2 台 | SCB11-1250kVA10/0.4kV | 常州站 | |||
| DL-2 | 1 | 高压环网柜 | 14 面 | 10kVSF6 绝缘环网开关柜 | 无锡站 | 10000 | |
| 2 | 高压环网柜 | 6 面 | 10kVSF6 绝缘环网开关柜 | 常州站 | |||
| DL-3 | 1 | 高压电力电缆 | 0.808 km | YJV22-8.7/10kV 3×50mm? | 无锡站 | 5000 | |
| 2 | 高压电力电缆 | 0.808 km | YJV22-8.7/10kV 3×95mm? | 无锡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