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镇人行道巴彦塔拉大街、孝庄文大街、科尔沁大街维修工程招标
保康镇人行道巴彦塔拉大街、孝庄文大街、科尔沁大街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ZG2017A0115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镇人行道巴彦塔拉大街、孝庄文大街、科尔沁大街维修工程
项目施工已由“左发改审批字【2016】68号”、“左发改审批字【2015】72号”及“左发改审批字【2015】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科尔沁左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0万元,政府投资2376.5469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保康镇人行道巴彦塔拉大街、孝庄文大街、科尔沁大街维修工 程
(二)项目地点:保康镇内
(三)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工期
合同估算价
ZG2017A0115005
保康镇人行道巴彦塔拉大街、孝庄文大街、科尔沁大街维修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2376.5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四)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六)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七)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记录。
(八)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需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九)投标人如是内蒙古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四、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03月01日 9:00:00至2017年03月08日 17:0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售价: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每本。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