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2
1. 招标条件
受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2017-2018年选煤厂矸石、煤泥外排运输业务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7030103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内容
根据李家壕煤矿生产计划及工程安排,2017年至2018年计划排矸约200万吨,排煤泥约60万吨,矸石、煤泥外排运输业务计划外委,主要包括矸石和煤泥装车、拉运,排矸道路维护和沿途撒货清理等业务。
从李家壕煤矿选煤厂矸石仓下口和煤泥仓下口将矸石、煤泥运至李家壕煤矿矸石山排弃,计划排矸约200万吨,排煤泥约60万吨。矸石外排综合运距1.2公里,煤泥外排综合运距0.98公里。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计划工期:李家壕煤矿2017-2018年选煤厂矸石、煤泥外排运输业务作业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证明。
2) 投标人如果是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果是运输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在2013年度至2016年度中任意一年度须具有累计已完成运输量100万吨及以上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的结算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未体现运输量的须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载重型自卸式运输车辆不少于6台,50型及以上装载机不少于3台,载重量5吨及以上洒水车至少1台。提供重型自卸车和洒水车的行驶证复印件(自有车辆提供的行驶证复印件不能证明是自有车辆的还必须提供购车发票,租赁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5)自卸式运输车辆作业车辆司机须具有B2驾驶执照和由司机所在地的运输管理局颁发上岗证(也叫从业资格证);装载机作业车辆司机须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由当地煤炭工业局颁发的安全操作证;洒水车作业司机须具有B2驾驶执照。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9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