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基建技改工程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该项目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基建技改工程物资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及内容
招标编号:0686-1640012D1029N/31
招标内容:聚乙烯(PE)管材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采购总量 首批交货量(米) 交货期
1 Φ400 SDR17.6 PE100 米 5280 0 首批交货量需在2017年4月15日前备货完毕,实际交货时间及数量以甲方订货通知为准
2 Φ315 SDR17.6 PE100 米 3000 2000
3 Φ200 SDR17.6 PE100 米 30000 23000
4 Φ160 SDR17.6 PE100 米 30500 24000
5 Φ110 SDR17.6 PE100 米 150000 95000
6 Φ63 SDR11 PE100 米 80000 48000
小计 298780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星“*”号条款为重要条款,有一项偏离将直接导致废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2.2组织机构代码证;
*2.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4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5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2.6生产相关产品的许可证书
2.6.1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2.6.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布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2.7具有5年以上为天然气行业提供同类设备和服务的经验;
2.8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需求量表中各规格、材质货物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9投标人应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签字的2013年至2015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2.10提供近三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正本或复印件;
2.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质文件。
3、投标人的业绩:具有本次招标同类产品近三年在国内大型燃气工程供货的相关业绩,提供5个(含)及以上业绩清单及其证明材料;提供5个(含)及以上业绩清单对应的用户出具的同类产品无故障使用反馈证明。
注: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
同类产品:聚乙烯(PE)管材
业绩清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合同编号,用户名称,产品规格,数量,合同总价,使用性质,工作温度,工作压力,供货时间。
证明材料:合同首尾页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6日 (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