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震塘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材料常规检测试验招标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贵港市震塘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4]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自筹,其中银行贷款54%,自筹4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材料常规检测试验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贵港市同济大道与南广高铁交汇处东北角。
建设规模:震塘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总用地23738.273平方米(约合35.607亩),建设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114388.32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主要建设4栋住宅楼,建筑高度69.30米,地上21层、地下一层,配套商业设施、公建用房、道路及场地硬化、供配电、供排水及绿化等。
项目投资额(工程材料常规检测):约25万元。
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试验规范要求测试,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以工程实际需要及发生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见证取样检测、混凝土试块检测、钢筋检测等施工所需必检的常规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还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检测范围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诚信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在投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 23 日至2017年 3 月 2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