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2013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庙庙湖黄土梁泵站改造工程
1.招标公告条件
本招标公告项目平罗县2013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庙庙湖黄土梁泵站改造工程已由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平发科发[2016]3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和县政配套。招标公告人为平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2.1建设地点:平罗县庙庙湖村移民区
2.2工程概况:一标段:黄土梁泵站扩建改造工程;管线工程;原主、副厂房扩建工程;电气工程、水机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二标段:设备采购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2.3本项目共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设备采购。
2.4评标办法:本工程一、二标段共同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一标段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B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次二标段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生产资格的生产企业(水泵);具有相应制造安装及调试能力,并有类似业绩的生产企业;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财务能力能够满足履行本合同,无不良业绩。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石嘴山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6投标文件中所有拟投入本工程人员不能是已经中标在建和未完工项目及完工未验收项目中的投入人员,否则按废标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后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相关证件,全部押在建设单位有专人管理,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经项目法人代表批准后方可退回。(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报名方式及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8日08:00-18:00时,招标公告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