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昆仑山村食用菌大棚建设招标
招标编号:GC-2017-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昆仑山村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已由鄂发改字(2017)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昆仑山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食用菌大棚24个,每个大棚建筑面积按600平方米(长66.67米*宽9米*高3米),食用菌大棚为钢架结构,共计14400平方米。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1,299,485.00元
2.5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并具备工程施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施工能力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3月21日 9 时30分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