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个体营养分析仪、“和美家苑”消化诊疗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前期工程中医疗设备和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所需设备采购招标
受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个体营养分析仪、“和美家苑”消化诊疗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前期工程中医疗设备和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个体营养分析仪、“和美家苑”消化诊疗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前期工程中医疗设备和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机电公招(货物)2017-00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36.90万元(其中01包:55.00万元;02包:44.90万元;03包:37.0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3个包
各包要求
招标内容:
01包:个体营养检测分析仪 1套
02包:三管系统 1套
03包:数字变频双级反渗透水处理系统 1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所需需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根据项目特点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02包其它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中心供氧注册证或登记表
<2>投标人应具有中心吸引注册证或登记表
<3>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GC3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
01包和03包其它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6)业绩要求:须提供同类型货物近三年(指2014年02月至今,下同)的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资料中的任意一种。否则在评标时不予认可。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4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年02月27日至2017年03月03日
上午09 时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13 时00分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