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片曙光大道工程(道路部分)(K9+400~K9+800)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片曙光大道工程(道路部分)(K9+400~K9+800) 已由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以柳东管复[2011]8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柳州东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柳州市柳东新区
建设规模: 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片曙光大道工程位于广西柳州汽车城新柳大道以南,桂柳高速以北,道路红线宽度1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主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道40公里/小时。本次招标范围桩号为K9+400~K9+800,共计400米。
合同估算价: 1680.00万元
要求工期: 168 天(注: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 80% ,本工程定额工期 21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片曙光大道工程(道路部分)(K9+400~K9+800)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备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符合桂建管 〔 2013 〕 17 号文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单项工程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进 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 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管理人员, 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专职人员所投第二个及以后标段作否 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 〔 2013 〕 17 号文的招标项目除外)。
3.5 投标人信息以 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3月6日至 2017年3月13日
5.2 电子投标服务费600元。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