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17年采气厂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1.2招标范围:采气厂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17年预计产生固废总量约720吨,其中,三座气田水处理站产生的压滤污泥、装置退料等废弃物约700吨,各站点检维修产生废弃保温岩棉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20吨,需外委处置。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污染物现场收集、装车、运输及无害化处置等,处置全过程需满足各项环保管理相关要求。(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1.3项目地点: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土主乡
1.4工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1.5合同形式:框架协议
1.6最高限价:框架协议,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3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
2.1.4资质及人员要求:1、具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的场地、人员、设备等条件;2、处置工艺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2.2 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2.2.1投标申请承诺书
2.2.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
2.2.3资质要求:按照2.1.4项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和材料。
三.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及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3.1 报名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7天
3.2 接受邮件和现场报名。
3.3 邮件报名: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关资质证书扫描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4 现场报名:投标人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报名。
3.5资格预审书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 3月 13日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