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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项目气化、灰水厂房封闭及暖通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新疆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项目气化、灰水厂房封

 受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新疆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项目气化、灰水厂房封闭及暖通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0722-167FE1119SXB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项目气化、灰水厂房封闭及暖通安装工程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内容: 新疆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项目气化、灰水厂房封闭及暖通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图纸及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5年以上建筑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安全人员资质要求:安全员必须具备C类及以上考核证书,3年内有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与;
4、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在施工机械、人员、技术和资金等方面有能力完成本工程;
5、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下至少有过一个项目施工业绩;
6、企业经营状况: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存在任何合同违约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三年内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7、履约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不对工程进行分包;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报名资料(PDF格式电子版资料发邮箱):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经理安全人员的相关证件。
4、投标人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表(须附合同并注明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5、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21日(不含节假日);每日10:00 — 18: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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