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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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抓斗清淤车、救险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抓斗清淤车、救险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F[2017]0306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概况、资金来源、项目范围、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抓斗清淤车、救险车采购。
2、资金来源:本采购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200万元(财政资金),超出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
3、项目范围:预算资金包含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地点的车辆设备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4、服务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相关车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起止时间范围: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前三年;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检察机关签署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08日 09:30 至 2017年03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