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护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对2017年度实施公开招标的养护工程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代理范围
1.1承担2017年度批复及实施的公开招标项目金额1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1.2承担上述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复核和最高限价编制工作;
1.3承担上述项目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1.4承担业主委托的招标有关的其他工作。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乙级及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登记且具备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的资格。
2.2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3月1日至今,以评审结果公示发布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5项以上(含5项)高速公路工程类招标代理工作,其中至少3项养护工程。
上述业绩须为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及评审结果公示须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或发展改革,或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或其指定的网络媒体发布。
2.3 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国家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从事招标代理工作5年以上,近3年(2014年3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代理工作。
2.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3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评标办法:合理标价评审抽取法(详见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9:00时至16: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