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岳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受湘潭市岳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湘潭市岳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梯设备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XTZX—QY-170301)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湘潭市岳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1.2委托代理编号:XTZX—QY-170301
1.3招标内容:湘潭市岳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梯设备采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2.1.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所投电梯生产厂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局颁发的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所投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由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8日起至2017年3月14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4.1.1-4.1.10项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备案用)购买招标文件。
4.1.1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
4.1.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书写签名,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1.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1.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4.1.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6银行开户许可证
4.1.7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1.8所投电梯生产厂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局颁发的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
4.1.9所投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由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否则不予接受。)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