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化肥二厂催化剂、提氢膜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
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化肥二厂
催化剂、提氢膜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化肥二厂催化剂、提氢膜等物资采购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组织选取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化肥二厂催化剂、提氢膜等物资采购
2.2招标编号:0676-201703GC
2.3招标范围: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化肥二厂催化剂、提氢膜等物资采购项目共分六个标段,包含采购货物的制造、供应、验收、指导安装调试、售后维保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及计划交货期:
标段
招标内容
交货期
1
氨合成放空提氢膜
2017年6月10日前(可竞报最短交货期)
2
单醇系统放空提氢膜
2017年5月10日前(可竞报最短交货期)
3
耐硫低温变换催化剂
2017年5月20日前(可竞报最短交货期)
4
联醇催化剂
2017年5月20日前(可竞报最短交货期)
5
氨合成催化剂
2017年5月20日前(可竞报最短交货期)
6
中温变换催化剂
竞报最短交货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近年来(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近年来(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履约后被解除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资格要求相关全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等)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前请先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标段3、4、5、6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8时30分,
标段3、4、5、6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9时00分,
标段1、2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8时30分,
标段1、2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9时00分,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