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
邢台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
1、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
2、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应得到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国内的总代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专项逐级授权书。(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
3、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代理商,如需);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10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经理)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传真:010-51957458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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