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分公司委托,对(重招)金坛储气库重力分离器及污水罐框架协议采购所需重力分离器及污水罐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天然气项目部,天然气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322-2107-450-B1
2.项目内容:(重招)金坛储气库重力分离器及污水罐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卧式圆形容器\Φ1600×5400~5500×8 Q235B Ⅱ类 5.00 台 包1-压力容器
2 立式圆形容器\Φ2000×6000~6100×58 Q345R Ⅲ类 2.00 台 包1-压力容器
3 立式圆形容器\Φ1600×6000~6100×48 Q345R Ⅲ类 3.00 台 包1-压力容器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6月15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厂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0万元及以上,实收资本(股本)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的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投标厂家是否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等资质。 3.投标文件里提供的销售业绩仅限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类别产品(压力等级可以更高),并附合同复印件,其它业绩不予接受;近2年在石油石化行业内的压力容器销售业绩(不低于此次招标要求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15台。业绩注明使用方的单位名称,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投标厂家具有三类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资质,不允许使用联合资质; 5.设备配套仪表的现场校验由中标人配合施工单位拆卸和安装,检验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若检验不合格,中标人负责更换仪表和再次校验,再次检验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直至合格为止。(投标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6.投标设备中涉及到的与外部管线相接的开口部分所需要的法兰,螺栓(镀锌)、螺母(镀锌)等配件全部由投标商提供,保证能够与外部管线直接进行连接。(投标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 7.投标文件中提供在册持证焊工和持证无损检测人员名单,投标时提供以下设备的照片:卷板机、焊接设备、热处理炉、无损探伤和检测设备、水压/气压/气密试验设备和场地、除锈、涂漆、喷砂设备、起吊设备;水压设备、实物性能试验装备必须提供第三方的年度检测报告。 8.本次招标只允许生产商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代理商及流通商投标不予接受。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3月10日10:00时至2017年3月16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