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2016年生态循环农业沼气池及其配套设施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
三、采购项目概况
名称:济宁市任城区2016年生态循环农业沼气池及其配套设施采购
项目编号:RCCG-2017-0038
采购内容: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D0903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台9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区2016年生态循环农业沼气池及其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00立方沼气池6个,100立方沼液沼渣储存池3个,固液分离机两台及输气专业管线配套设施。四、项目预算:35.7万元,其中,预算资金35.7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六、供应商资格要求(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无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中小型沼气池或储粪池或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工程);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负责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至少有一个具有沼气生产工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10、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七、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2017年3月10日9时30分至2017年3月23日14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