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惠民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BZHMGP-2017-0012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货物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控制价A01惠民县人民法院为98位在职干警建设移动办公办案系统。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所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运营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及售后服务函;
4.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人民币
45万元整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报价者,请于2017年03月10日8:30至2017年03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