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2017-03-11
项目名称: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全厂废水零排放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04-JGZB17-0501( 01- 01)
日期:2017年03月12日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
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
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制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1.2.3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
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2.4 空。
1.2.5 所投标装置要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6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在业内具备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7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8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和/或分包商在近三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
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被禁止投标期内。必须
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相同或相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和/或合作方
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
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9 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
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全厂废水零排放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 | 1、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具有国内一个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脱硫废水处理业绩,稳定运行超过一年;且至少具有一个脱硫废水蒸发结晶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须包含核心工艺及处理能力)、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2、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
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
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工程包括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及化学反渗透浓水减量系统,本次脱硫废水零排放工程应统筹考虑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全厂废水零排放工程水系统梯级利用改造,整体规划,优化设计,使系统更加流畅可靠,确保进入本项目水质水量达到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
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
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12日09:00整到2017年03月17日16:00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