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灰、渣及石膏运输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山西 2017-03-14
招标编号和招标范围: HFDL-17007 灰、渣及石膏运输车辆采购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3.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过相关类型自卸汽车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相应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如代理,需提供相关代理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所代理厂家资质证明;
3.3近五年具有与本项目相似的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先报名者;
3.6投标人需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未出具的视为无效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