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北京移动2017年高压直流配电单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YD20170000637),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北京移动2017年高压直流配电单元采购项目
1.2 项目内容:66套高压直流配电单元
1.3 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
1.4 服务周期:1年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直流配电箱 套 66.00
二、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应答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
(3)应答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果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照提交截止日(常用做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财务要求:
(1)应答人必须提供近2年(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视情况选择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应答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其他形式的资格认定文件;
(3)应答人应提供核发税务机构开具的涉税证明,或者应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的税票(银行扣税回单)复印件、《纳税申报表》(按照比选项目应税性质,提供相应税种)、银行流水单,单据均需加盖应答人公司公章或财务章,三者(税票、《纳税申报表》、银行流水单)必须同时提供;如果为零申报的情况,仍需提供《纳税申报表》,无需提供银行回单及流水单。其中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的企业,提供上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
3、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有近年(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同类产品的相关业绩,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只计算单项合同和采购订单,不计算框架类合同)。 合同原件备查。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4、其他要求
(1)应答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应答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应答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提供《6.14信誉及资格声明与保证》(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并盖公司章;
(2)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四章服务规范的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废除比选资格。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3月14日10时00分至2017年03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