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核实,现对平南供电公司2017年各单位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框架招标(项目编号:YT2017-GG010S) 补充如下:
1、公告第一项招标范围增加“标段六:平南供电公司2017年各单位办公场所零星维修项目”。
2、公告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条“标段4:必须具备经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维保类叁级资质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段5:具备安防维修、维保类等经营范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为“标段4:必须具备消防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资质证书;标段5:具备建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等资质证书;标段6:必须具备装修、装饰工程类,广告类等经营范围。”
3、报名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17年3月13日延迟至2017年3月17日。




